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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22    作者:吕伟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

(三)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指导本单位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

2.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考核专家小组(简称“专家组”)。每个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设组长1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不少于1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所有人员经过培训后才能参与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

三、资格审查

(一)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湖北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全过程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三)资格审核材料

1.资格审核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以及提交相应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持有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2.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原件

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

2)《诚信复试承诺书》

(四)审查时间及地点

3月27日上午8:00-10:00,黄家湖校区人文楼R402教室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专业课笔试(满分50分,30分为合格)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及分值

参考教材

护理学

专业护理学

满分50

《内科护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7版 尤黎明、吴瑛主编

1.笔试时间:3月27日10:30-11:30

2.笔试地点:黄家湖校区人文楼R402教室

(三)综合面试(满分50分,30分为合格)

1.考核内容

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心理健康状况。

2.考核时间

3月27日下午14:00-18:00

3.考核地点

护理学院A415、A417

4.考核流程

考生首先抽签决定综合面试次序,然后按面试次序进入考场进行综合面试。

(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1.考核内容

护理临床实训操作

2.考核时间

3月27日下午14:30-18:30

3.考核地点

护理学院实训中心B337

4.考核流程

考生在完成综合面试后,到护理实训中心B337首先抽签确定实践操作考核内容,再参加实践考核。考生自带护士服、护士鞋、护士帽。

五、考生名单

序号

姓名

考生编号

报考专业

报考专业类型

1

王硕

105074000000594

护理学

学术学位

2

吴曼

105074000000623

护理学

学术学位

3

高榕

105074000000600

护理学

学术学位

4

张晓铭

105074000000617

护理学

学术学位

5

高玲

105074000000648

护理学

学术学位

6

徐雯茹

105074000000604

护理学

学术学位

7

刘金灿

105074000000650

护理学

学术学位

8

曾庆东

105074000000612

护理学

学术学位

9

林章新

105074000000584

护理学

学术学位

10

颜如玉

105074000000638

护理学

学术学位

11

黄春妮

105074000000659

护理学

学术学位

12

袁项青

105074000000591

护理学

学术学位

13

罗晗懿

105074000000716

护理

专业学位

14

周冰欣

105074000000739

护理

专业学位

15

王嘉怡

105074000000732

护理

专业学位

16

陈晖

105074000000750

护理

专业学位

17

李雪盈

105074000000729

护理

专业学位

18

周心怡

105074000000708

护理

专业学位

19

贺董兵

105074000000730

护理

专业学位

20

王诺

105074000000764

护理

专业学位

21

韦珊珊

105074000000817

护理

专业学位

22

汪荣芳

105074000000794

护理

专业学位

23

黄依

105074000000812

护理

专业学位

24

梁柯

105074000000778

护理

专业学位

25

任静

105074000000791

护理

专业学位

26

周佳燕

105074000000806

护理

专业学位

27

周异婷

105074000000742

护理

专业学位

28

彭怡

105074000000798

护理

专业学位

29

田雷昌

105074000000747

护理

专业学位

30

胡时瑶

105074000000751

护理

专业学位

31

张庆

105074000000724

护理

专业学位

32

张东伟

105074000000693

护理

专业学位

33

田伊瑒

105074000000712

护理

专业学位

34

李胜涛

105074000000684

护理

专业学位

35

岳冰清

105074000000749

护理

专业学位

36

潘继叶

105074000000822

护理

专业学位

37

岳家雨

105074000000803

护理

专业学位

38

谭瑶

105074000000771

护理

专业学位

39

郑芳

105074000000767

护理

专业学位

40

胡瑞思

105074000000811

护理

专业学位

41

韩佳昕

105074000000734

护理

专业学位

42

周亭亭

105074000000746

护理

专业学位

43

杨眉紫

105074000000726

护理

专业学位

44

吴思叡

105074000000673

护理

专业学位

45

王馨艺

105074000000752

护理

专业学位

46

李婧瑶

105074000000696

护理

专业学位

47

杨雅静

105074000000758

护理

专业学位


六、复试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吕伟

 话:02768890391

七、注意事项

1、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在此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违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湖北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24年3月21日